@珠海中小企业 政府采购助企力度再升级!这些政策,你了解了吗?
为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珠海在政府采购方面
推出具体措施,
高标准做好财政政策支持
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
一起来了解!
中小企业概念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根据《办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就高不就低原则)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单位之间存在的其他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与大企业之间存在上述情形的中小企业可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不享受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
都有哪些政策?
接着往下看!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为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022年5月,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
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认真落实《办法》的规定,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办法》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
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
《关于进一步加大珠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的通知》
2022年6月12日,珠海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珠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大珠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的通知》明确要求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市区各预算单位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市区各预算单位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并鼓励采购人结合采购标的市场调查、竞争程度、利润率等情况,提前按照调整后的评审优惠幅度上限,给小微企业进行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得分。
同时,《关于进一步加大珠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采购人主体责任的落实,要求采购人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规范资格条件设置、免收投标保证金、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缩短合同签订时间、提高合同预付款比例、加快合同支付进度等综合措施全面降低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门槛,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市场的总体规模。
此外,《关于进一步加大珠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的通知》还鼓励各级采购单位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需求清单中符合创新产品首购的部分进行单独采购,加大对纳入创新产品清单范围内产品的首购订购力度,助推“产业第一”政策的有效落实。
据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初步测算,到2022年底,中小企业获得我市政府采购支出占比,将快速从原来平均每年的78%提升至85%左右。
珠海市近两年
政府采购合同支出情况
《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2020年12月3日,珠海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对于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对于20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不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收缴比例。对中小微企业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比例不得高于合同金额的5%。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支付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支付等相关工作,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2021年5月6日,珠海市财政局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支付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支付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及时向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支付时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采购人应根据财政支付相关规定提前向同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办理支付申请手续。
那么,
政府采购招标信息
有什么获取渠道?
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企业
如有融资需求,
可以在哪儿获取融资服务?
招标信息获取渠道: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zcxz/index.html?registered=supplier
政府采购融资服务平台:
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
2021年珠海启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实施采购工作,为让供应商尽早适应新的融资平台,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开设“政府采购融资服务”专栏,介绍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并在公布采购信息、制作采购文件、发布中标通知及签订合同等环节,告知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质押融资”相关信息。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数据显示,2021年我市金融机构共向本地中小企业发放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金额11890.32万元,对比2020年实现大幅增长,是全省第二位“政采贷”成交金额超过1亿元的地市。
服务热线:
广东政府采购云平台珠海服务热线:
0756-2602072、2602070
珠海市政府采购政策咨询服务热线:
0756-2653852;2602078
珠海市香洲区政府采购咨询服务热线:
0756-2663721
珠海市斗门区政府采购咨询服务热线:
0756-2782356
珠海市金湾区政府采购咨询服务热线:
0756-7799631
珠海市高新区政府采购咨询服务热线:
0756-3629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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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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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预留采购份额、
提高价格评审优惠幅度,
加大创新产品首购订购力度等措施,
将引导珠海中小企业
更深程度参与政府采购市场,
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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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政府网整理,素材来自中国政府网、珠海市财政局、珠海政企通